第十章 那天我去海生館III 我是我

這幅畫是我在2020年除夕夜,赫然發現我是天地間孤獨的存在畫給自己的一幅自畫像,我決定要笑看世間。

負面情緒只能自我認同且紓解,無法壓抑,否則只會傷害最親近的人。

我五歲的時候,弟弟出生。姐姐死的時候,我爸去泰國求子所以不在國內。我媽生下我弟,覺得她任務完結,對高家有交代。姐姐的死亡,讓我非常害怕愛人或與人連結。因為我知道如果我愛一個人,然後他離開我的恐懼是異常深刻的。這也影響我對弟弟的態度。

我是喜歡弟弟的,深深的愛著。但那時候的我並沒有被處理心靈創傷。我不敢與弟弟深度連結,我害怕他也會離開我,所以我表現的方式是欺負他。我對我弟非常不友善,但他從小看著我很辛苦所以一直都讓著我,直到離婚後的最近,我才跟我弟親近起來。

我父母心靈處理方式是成為虔誠的宗教信仰者。我爸媽對我的情感很複雜,我是那個活下來的小孩。我的存在,某部分提醒他們的失職。我父親在我姐姐過世後選擇保守的公務人員工作,而不繼續在那個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做工程包商。我媽是家庭主婦,一直看顧著我和我弟,希望我們平安長大。

五歲到十歲我有很多情緒,我媽又要顧我、顧我弟、顧我要洗腎的奶奶。她有很多壓力,所以她只能發洩在我的身上。她常常藉故或毫無理由的打我,我總是要躲在書桌下她看不到的地方,在桌子底下我只能看書或想像,想像一個自由自在幸福的世界。她精神穩定時,會抱著我哭,歉疚這樣對我,然後又抱著我閱讀讀本說故事給我聽。

但我爸回來,她無法解釋她的行為。

她會用一個理由告訴我爸,我會再被揍一頓,我爸喜歡拿各種不一樣的東西打我,皮帶、竹子、水管、熱熔膠條是平常,藤條還故意用刀削成有分岔打了才會有血絲。最厲害的是有一次他還做了滿清十大酷刑的刑具夾我手指。長大我問他,他說我小時候那麼執拗,不把我打聽話不行。但我知道那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他們不那樣對我他們活不下去,所以我不怪他們,但這個不怪是在我離婚後理解他們,回去和他們和解才不怪的。

因為姐姐的過世,導致我的父母對於在別人面前扮演和樂的家庭非常熱衷,常常上一秒打完我,下一秒接起電話是溫和有禮的樣貌。十歲後,他們不再打我,是因為我在最後一次被打完跑出家門,他們找了我四小時,找不到人。其實我只是蹲在門口的陰影處,蹲到腿痠,才進去睡覺。他們後來不打我,改成言語與精神的攻擊,那時候的我應該有一些精神疾患與陰影。

我一直想尋求父母的認同,我表現的行為是叛逆。

被我爸爸深刻認同是在我從高科大電子工程考上台大中文轉學考,他對我說:「我爸爸是農夫,當完日本兵的軍伕後去萬華做生意,他傳給我一個任務,就是我們高家要讀書,一代比一代更好,我傳給你沒有傳給弟弟。」然後我到台大念六年的書,沒有參加社團,期間他有讓我去北京大學和德國漢堡大學上課。

畢業時,我拿中文和歷史兩個學位,也修完教程。但他不讓我繼續念研究所,他說:「以後自己賺錢再去念」,媽媽說:「讀那麼多書有什麼用反正還不是要嫁人。」我就離開家獨自生活,實習拿教師證,到學校當老師。我爸總希望我當公務人員或老師這種安穩的職業。但實際上我不喜歡這些職業的拘束、限制和無法表達自由意志的感覺。

孩子總期望跟父母比較,但多是索討缺乏給予。

我一直覺得他們很失敗,所以我一直相信我的婚姻和我新成立的家會比他們成功,如果我當父母會比他們更好。但我失敗了。我第二次發現我老公外遇,我想從我前夫家樓上跳下去的時候,我打給我弟,他說:「姐,沒關係,你可以回來家裡。」我回去的時候,我爸和我說:「這男人是我幫你挑的嗎?這婚是我要你結的嗎?」我搖頭,他繼續說:「不是嘛!那你現在就出去,自己去面對。」我媽怕我像大學離家那樣直接離開,很多年不回家。就讓我睡一晚再走。

起床後我走了,到我北投經營的空間「斜角過客」住,在前夫痛哭流涕不斷到道歉下,我回去和他住不到一個月。他又被我看到第三次外遇,還和我說:「不要離婚,各玩各的。」我又不是傻子,馬上要求離婚,自己搬到北投住,辦完手續過一個月後,我爸透過我媽和我說:「你現在已經離婚了,可以回家。」我才偶爾回去住一下。

我生不出小孩,這才讓我知道,其實他們沒有拿掉我,能生下我,養大我就很了不起了,我必須要心懷感激。

原生家庭的缺乏總讓我們在外找尋新的關係彌補,但最終會發現他們總是沒有人能取代。我們要的從不是別人的愛,而是真正那個重要他人的愛。否則我們在怎樣不由自主的選取像我們原生家庭某一人翻版作為我們建立親密關係的對象,最後終究會覺得那個新的人不夠好。因為,替代品就是假的。只有療癒自己原本的傷痕,當自己是完整的時候,才能帶出受傷關係中的他人,一起變好,重新建立好的關係模式。

沒有人出生後就會當爸媽,要透過練習和溝通才能有更好的互動。他們總是寵我、愛我,像是他們會在我結婚後送我一間房子,會時常擔心我。但他們不是超級英雄,也是人,會脆弱,無法承擔我捅下的簍子:姐姐過世和離婚。因為他們的人生目標是安穩的過一生,我做出來的事總超乎他們想像。所以我爸只能教我,自己的選擇只能自己面對。

離婚後,我和我爸說:「抱歉,我沒有辦法傳宗接代,讓高家一代比一代更好。如果是徒子徒孫或是弟弟的小孩可以嗎?」他回答:「沒關係,可以。」

我就放心了。

除夕夜當天,我爸媽和我弟一起去宗教團體吃年夜飯,因為我爸沒和那裡的人說我離婚。而那些人當中有許多重要人物,參加過我的婚禮,且讚不絕口。我爸退休後在那裡當很多年志工,對我來說,那裡是他一生當中找到自信與榮耀的樂園,我不想破壞。朋友們要陪家人,沒有人能陪我。所以我選擇一個人過,我自己去大餐廳吃一頓大餐又看場電影。

人總是在依附與獨立之間徘徊,我透過離婚經歷獨立個體化。

那個晚上我深刻體認到:人孤單的來到世間,孤單的離開,沒有人能真正的陪著誰。我需要早一點體認和習慣這件事。所以我畫下這張畫送給自己,這也是我畫的第一張有我全貌的自畫像。

我終於能認清自己。

我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