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蕭伯納的句子是「所謂婚姻,就是要兩個正處於最濃烈、瘋狂、虛妄、幼朝生夕死之熱戀的愛侶,彼此發誓要維持這種激動、異常、令人疲憊的狀態,而且至死不渝。」他討論的是「婚姻」。

我的天真浪漫都給了前夫,大學畢業交往一年、同居四年,在104年10月10日登記,10月11日辦婚禮,此後每年只過結婚紀念日,108年4月24日登記離婚。


在108年10月9日,34歲焦慮的我,臨時起意要一個人去環島,什麼都沒帶,下班後坐高鐵到高雄住路上訂的青旅,隔天一早到車城海生館、下午到墾丁、晚上住恆春,11日一早坐車到台東、租一台摩托車上太麻里的金針花山,然後就坐火車回台北。花不到48小時就環完島,台灣想起來很大,實際上很小,恐懼也一樣。


今年的連假前我讀到這個句子,這幾天我都在思考什麼是「婚姻」,蕭伯納說的是一種在熱戀下很快就成婚的愛侶。但我的顯然不是,兩個人在一起很久,對我來說結不結婚都無所謂。但雙方家長都希望有個交代,我爸媽希望透過婚禮讓他們更重視我,他們家希望拿到之前包出去的禮金。禮金是拿回來,他們家靠婚禮賺三百多萬解決燃眉之急。而我,一個不被重視的人,並不會因為有個婚禮就被重視的,其實我只是想回家,當一個父母喜愛的孝順孩子。於是整段婚禮籌備到辦理兩場合計超過百桌,我都在一種恍神和不用心狀況下渡過。


有人說:「婚,女人昏頭才會結婚。」但其實不是,過去是黃昏才辦「婚禮」,因為這是一種先民搶奪婚的遺留,女人就是搶來當生孩子工具的或是搶她身後的資源。因為婚禮背後是「姻親」,當血緣連結的組織不足夠應付所需,就用婚姻當更穩固的異性結盟,從古代中原公主遠嫁其他民族的故事就能得知。也就成為我們先民對「婚姻」的認知,而「婚禮」是一種建立「姻親」關係的禮節,所以女生在被嫁出去前是高貴的家族結盟資源,嫁出去就不值錢,但會關照,中西社會皆同。


工業化之後個人向城市移動,家族概念逐漸淡薄,個人主義興起,在城市裡的自由戀愛盛行,婚禮成為歌詠偉大愛情的終章。但婚後的現實世界,他們完全不討論,也沒有思考到。蕭伯納所處的時代就是那樣,所以他會寫出那種充滿嘲諷與調侃的話語。
現代社會有原本社會的概念遺留,又有個人主義的影響,所以每個人戀愛到進入婚姻都充滿衝突。如果能想清楚兩種極端,然後平衡傳統看中麵包與現代看中愛情,甘願知足的活在的選擇的結果中,也許能獲得美滿的婚姻。


今年連假10月9日開始就只有宅在家,感覺前夫和這段婚姻已經離我很遠,揮別過去、開啟人生下半場、了解婚姻真諦的我,終究有一天會找到屬於我的人生伴侶,在沒出現前我會好好享受我的單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