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之死

親愛的朋友

「這種身心沉浸的強烈感受可以由一苦楚引起,也可能出於一種融洽投契:因為互相愛慕,我們可以同時去死……我可以隨心所欲,(死的)舉動全由我決定。」羅蘭巴特《戀人絮語》這句話我聯想到「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無題〉,李商隱錯愛了人,相愛又不能見的傷痛。「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到死對對方的思念才能停止,到死為對方留的眼淚才會流乾。在重視門第的唐代社會,政治上的不得志也讓李商隱更嚮往愛情。讓他寫下許多以「無題」為題的詩句,隱微的歌詠他的愛情與傷痛。

家境貧寒的李商隱得以因才學進入士大夫階級,是受當時牛黨權貴令狐楚的賞識與提攜;兩年落榜後,考上科舉也是透過令狐楚父子的施壓。但他卻在令狐楚過世後,便去擔任與李黨領軍人物李德裕交好的武將王茂元的幕僚、並娶其女兒王晏媄為妻,被牛黨視為背叛,此後便深陷牛李黨爭。在李黨取得政權時,又因母喪賦閒在家三年,一生並沒有因為妻子的背景受到幫助,卻又不曾後悔娶其為妻。

這樣一位深情的男子,作為戀人可以,但做為丈夫真的適合嗎?

以前社會氛圍是男人有曖昧對象與小妾是被容許的。但因為他的政治生涯不得志,他的經濟並不優渥,而出身富貴的妻子必須長年獨守空閨並為其操持家務。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想問的是:李商隱不後悔,但妻子可曾後悔?有一個敬愛自己的丈夫,不能時常相見好?還是有一個不那麼敬愛自己的丈夫,能時常相見好?反正都不是自己專屬的愛情。

羅蘭巴特提到的「戀人之死」指兩人可以一同去死,或我為對方死,好像生死可以自行決定。突然我有一種生死可以操之在己的主控性,「我信得過自己,我將自己託付(給了誰?上帝、大自然,或是隨便什麼,除了對方)」,最終在口頭說著可以為之生、為之死的戀人,心中也是只有自己。

因此,當你遇到一個滿口能為你去死的人,務必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