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伯納的句子是:「愛和其他慾望一樣,一旦獲得滿足,就會立刻被拋到腦後。」他談的是「滿足」,而他的愛只是慾望的一種,與得到有關。
擁有慾望想要得到,這件事和佔有欲有關。我愛這人長得帥、長得美,想要他做朋友,想要他是我的。我愛這人重視我、照顧我,不想要他這樣對別人,因為他是我的。我愛這人錢多,想要他花在我身上,不要分給別人,因為這是我的資源。
如果真的愛一個人只要他好好活著,是不是自己的根本無所謂。因為你不會想佔有他,所以就會輕鬆很多。你可以當他的朋友就好。
當你有一天能真正擁有他,你會為他著想,為他好、讓他有自己的空間。你可以和他的家人、朋友、工作分享他,因為你知道這是真正為他好;你也可以將自己分享給家人、朋友、工作,因為你知道這是對自己好。
即便有一天,他選擇離開你,你也會尊重,因為這是他的決定。而你知道這無關自己的優劣,只是你應該踏上其他的旅途,而途中沒有他的相伴而已。
你可以期待未來遇見,但也保持著再也不見的準備。
93年我到高雄念電子工程,休學一年旁聽補習後,95年我考上台大中文雙主修歷史和教程,讀了六年,我那時候最大的心願就是大學畢業,我一直以為我拿到學位會哭,會很感動,但沒有。我只有:「喔!畢業了。」連高興的情緒沒有,特別的空虛。我開始陷入找穩定工作、對象結婚的追求中,展開新一段的慾望。這倒是和蕭伯納說的相去不遠。
我並沒有樂在其中,我沒有體會顏回之樂。只是在實踐他人眼中,勝利組的人生。所以我追求到的東西,沒有辦法真正的「滿足」,只能再找下一個、再下一個追求的標的。讓自己覺得自己有在往前,有在活著的感覺。
等有一天豁然驚醒,原來我只是在浮沈、打轉,就會開始找真正的「滿足」,而這個「滿足」與心靈有關,「為什麼我不滿足?」只能自己找尋答案,因人而異,就不細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