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伯納說:「一個人對世界的興趣,源於他對自身性興趣的擴散。」這句話我聯想到「無聊」。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覺得這世界很無聊。無聊的人,無聊的追求,無聊的困擾,我覺得人活著就是打發時間,時間一天過一天,不知道什麼時候到頭。
帶著厭世感的我會做很多有趣的事,讓生活過的開心一點,苦中作樂。我是一個一直沒下戲的演員,扮演著開心果。
後來離開家,被迫長大。因為沒有安全感,對於未來我很害怕,害怕會發生無法預期的事,所以我非常努力投入工作。想著:「等我賺很多錢就可以玩了。」
然後,就忘記怎麼玩了。
仔細想想,青少年的我能說出很多政治正確但未必真心喜歡的興趣,例如:看書、跑步、打球等,其實我未必喜歡,只是從事這樣的事情,比較能打發時間,而且別人不會用異樣的眼光看你。其實我那時候的興趣是看言情小說幻想浪漫愛情降臨在我身上,打電動或看電視和一般孩子沒兩樣。但我家沒有電腦和電視,所以我都要去鄰居家玩或是到外婆家的時候再瘋狂的看。
小學的時候,趙薇和林心如版本的環珠格格很紅,我根本沒看過,但如果不聊這個話題,就會沒有朋友。為了不被排擠,具有強大求生意志的我,還是可以跟同學聊得頭頭是道,也訓練出我道聽塗說,瞎掰的本領。
我會從A和B旁邊默默聽昨天的劇情,最後我就能和C聊天。
這個強項源自於:我媽媽很會亂掰故事。
兩三歲媽媽抱著我看繪本,開時學習識字和閱讀,她會跟我說故事。大一點我識字後,自己看的懂繪本,發現裡面的故事根本和我媽說的完全不一樣。
我的創造力應該是由此開發的吧!
現在我會說我的興趣是:畫畫、寫作和閱讀。
它們會成為我真心喜愛的興趣,是因為專心做它們時,能讓我有馬斯洛所說的「超自我實現」時產生的「高峰經驗」。就是 #靈魂急轉彎 裡他們在空中飄的狀況。
畫畫是用視覺,點的方式描寫記憶裡的片刻。寫作是用文字,線的方式連結生活裡思緒的流動。這兩者是由自身往外掏出東西的,如果不補充,會將自己掏空陷入大部分創作者的困境。
對我來說,閱讀是補品。
閱讀書、影片、藝術,古今中外;閱讀人,高門富豪,販夫走卒;閱讀山河大地,蟲鳴鳥叫,風雨雲霧,日月星晨。無一不是啟發我的對象。
看得多,心氣也就平和。平和後,瞭解世界上每個人事物都是有侷限之處。包容心自然而生,看誰都可愛,能好好相處,也就不無聊了。
可能以前真正無聊的人,是我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