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

親愛的朋友


蕭伯納說:「自由意味著責任。這就是多數人懼怕自由的原因。」這句話我聯想到「逃避」。


許多人不嚮往自由,還有「逃避」自由的傾向。


自由必須自己做決定,自己做決定意味著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我在學校教的孩子是高中階段,高中階段代表他們在練習獨立,更願意聽同儕的想法,而對於父母和老師等較具權威的腳色產生反抗。


他們試著爭取自由和獨立,但未必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學校上課需要收手機,可以提早離校但我會通知家長。上課收手機是為了讓他們專心於學習上,通知家長是擔心他們在離校期間發生危險。孩子未必領情,他們會大喊著:「我19歲,為什麼要通知家長。」我想對他們大喊:「我37歲,所以擔心的事比較多,預見的後果讓我不得不通知家長。」但我沒有,我會和他們說:「就像你現在離開是為了工作,和家長保持聯繫合作教育你是我的工作。」


就像教育專家賈馥茗說:「兒童不但沒有絕對的自由,成人也是一樣。成人要生活在群體中,就要遵守社會規範。兒童就要學習遵守兒童應有的規範,將來才能在群體中謀生活。所以自由是有限度的。」學校的練習,是為將來成年後的獨自負擔經濟壓力與工作責任的準備。


讀夜校的孩子,往往白天或是下課後是在工作。他們很早就因為經濟因素學著獨立,有時候孩子會說:「我的薪水都被媽媽拿走,她繳完房租後,就沒有錢給我買……。」或是「我想要擁有自己的空間,薪水不要給媽媽,所以我滿18歲要搬出去住。」以及「為了存更多的錢,我要排更多班,所以我要休學,以後我會再回來讀,老師你要相信我。」對我來說這都是藉口。


如果現實環境就是這樣,真正想要擁有的東西,就會爭取保護。保護自己的薪水、空間、時間,在有限制的情況下爭取自由,才是真的自由。自由意味著必須出代價,可能是不為家裡付出的罵名、獨立生活的壓力、放棄靠讀書改變自身的機會。


在婚姻中也是,往往我們受限於他人的期待,而沒有辦法保有自己的空間。要爭取這些期待後的自由,付出的代價可能是需要爭吵或無言的抗爭。但大多數人都是逃避衝突,或是選擇放棄自由。放棄自由意味著由他人決定,他人決定的結果就是出事有人怪罪,「都是他,讓我……」


待到有一天能,為自己行為負責時,才能真的擁有自由,長大。